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招考信息 > 招考职位表

    行测中的常识判断包括(行测常识判断知识点汇总)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3 18:23:58

    在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的定义判断的题干部分经常会出现一些专业性概念,有些考生由于专业或知识限制很难快速搞明白,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们在考前多了解一些知识,以便在考场上充分应对。以下是10个常现概念,考生们可以参考和借鉴。

    1.民事和刑事

    民事案件起诉为自诉,就是俗话所说的“民不举官不究”。当事方可以不通过法院,自行协商解决,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私了”;而刑事案件的起诉一般为公诉,套用上面那句俗话就是“民不举官也究”。不管当事方的态度怎样,都不可能“私了”。

    民法处理民事案件;刑法处理刑事案件。

    2、公民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自然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自然人就是常规意义上的“个人”。

    法人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以人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国家机关只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才成为法人,才是民事的主体。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平等民事主体,而不能以法定管理职能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本机关所必需的后勤服务保障为限,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营利性活动。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

    4、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

    ①有行为能力人:

    在法律上能为完全有效的法律行为的人 。通常以精神健全的成年人为有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总结:18周岁以上且精神健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②无行为能力人:

    不能为有效法律行为的人 。他们不能因其所为法律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一般包括:幼年人;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经法院宣告为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自罗马法以来,各国立法对无行为能力人都设置监护人,以监督和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等权利(见监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同时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10周岁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限制行为能力人:

    只有部分行为能力的人。公民已达到一定年龄而未达法定成年年龄,或者公民虽达法定成年年龄但患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只能进行部分民事活动的能力。上述两种人,统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该法还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10到18周岁的公民+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5、监护人

    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根据《民法通则》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1][2]下一页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分论点扩充模板(申论作文扩句技巧)    作者:admin

       申发论述能力,即广大考生一致认为很难的申论大作文书写。不论是国考和省考,这都是无法跨过的一道坎,而大作文除去整体的确定立意之外,大多考生更关注如何填充有效丰富的内容。今天给大家带来妙招一式,为考生上岸助力。一、基本了解大作文除去开头和


      第2篇    无障碍地图是什么(无障碍出行地图)    作者:admin

       关爱残障人士出行,是全社会的责任。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都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不妨也将残障人士的出行考虑进来。残联可以收集残障人士出行需求,住建部门掌握无障碍设施全面信息,互联网公司有技术,唯有多方联动才能事半功倍。对残障人士的关怀程度,可以体现一座城市的温度。但在5月16日第31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不少饱受出行之苦的残障人士反映,大街上的无障


      第3篇    三段论的试题(三段论例题公务员)    作者:admin

       在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三段论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判断推理。华图教育为各位考生更好地备战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为大家以真题为例,进行解读。三段论包含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其中两个前提中提及3个概念,其中一个为出现了两次


      第4篇    关于改革开放问题(关于改革开放的争论)    作者:admin

       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职测备考知识及备考技巧,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水平,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一、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国内背景:“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严重挫折和损失。国际背景:20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


      第5篇    旅游打假人(打假人士)    作者:admin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面试热点问题,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面试水平,顺利进军事业单位面试考试。【材料】游客卧底式打假,旅游不看风景,只收集旅行社违规证据,事后向旅游部门投诉拿赔偿……近期,沈阳出现了一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