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贿赂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触犯刑法)
- ·下一篇文章:朋友圈投票现象议论文800(微信朋友圈投票的意义何在)
关于死刑的法律(刑法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刑法的内容一直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考点。而在刑法的重要考查点中,刑罚则是考查比较多的知识点。今天,我们对于刑罚中的“死刑”作一个汇总,以方便各位考生的复习备考。
一、关于死刑的常规知识
作为对于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所做出的惩罚措施,死刑是所有刑罚措施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我国的死刑总共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还有一种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近年来,刑法修正案一直在减少死刑的数量,截止刑法修正案(九)后,我国目前死刑的数量为46个。我们国家死刑立即执行的方式主要枪决和注射两种。
二、死刑的核准程序
作为刑罚措施中最为严厉的措施,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并不会立即生效而是需要一个特殊的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针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其复核程序是不一样的:死刑立即执行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外,均需交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死刑缓期执行则可以由高院进行核准。在考试中,大家一定要记住的便是复核的机关。
三、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在中国,我国刑法规定了三种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即“一老一少一妇女”。“一老”指的是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老人,但如果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则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也就是说,老人不被判处死刑是有例外情形的;“一少”指的是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在这一点上,考生需要特别注意不满18周岁是指在犯罪的时候而非审判的时候;妇女则是指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三种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然也不得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为二者均为死刑。
四、死缓期满后的处理情形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两年结束后,会根据罪犯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则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如果考验期内不仅没有故意犯罪而且有重大立功的话,则会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考验期内有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则会报最高院复核后执行死刑;最后,如果考验期内有故意犯罪但不需要立即执行的,则死刑考验期重新计算并报最高院备案。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要注意记忆每种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以上几点是对于刑法复习中关于死刑相关考点的总结,希望对于各位考生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
相关文章:
第1篇 行测做题思维(行测的思维) 作者:admin
在公务员考试的行测试卷中,有一部分的题目始终都是大多数考生的噩梦,那就是数量关系。此部分的内容难度大,耗时久,知识点和解题方法灵活性高,所以很多考生会选择放弃该部分,但是,放弃的后果就是导致整个行测的分数偏低,或者无法拉开整体的笔试分数。那到底如何才能够拿到这一部分的分数呢?其实,对于数量关系的部分,解题的关键在于思维,而大部分考生做题最关心的往往是自己做得对不对,而不是用什么方法做出来的。所以
第2篇 治污的关键(治污是什么意思) 作者:admin
背景链接2015年11月份全国74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公布了,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全位于东北华北。有网友调侃说“看到沈阳垫底,我们市长舒了口气”,原因是某市空气质量前几个月排位垫底,于是市长发了狠话,发誓下月起必须摆脱差评。深度解析[权威论述]领导干部不能说起来放狠话,做起实事挂空挡。——习近平[
第3篇 政府信息网络化的问题(网络政府信息的特点) 作者:admin
【申论材料】以网络信息技术革命为特征的现代社会,正在对人类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对政府管理也提出了挑战。自从美国政府提出要建设国家的“信息高速公路”以来,这一战略性的决策对于保持美国经济在21世纪的继续繁荣和稳定,增强美国的国际竞争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政府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也提出了建设中国的信息网络的规划,提出首先建立“三金
第4篇 胃液常见的检查方法有哪些(胃液常见的检查方法包括) 作者:admin
对于生理学中的消化液这个知识点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考试中出现的频率很高,接下来就有卫生人才网针对胃液进行总结归纳,希望能帮助考生进行复习。首先我们来看一道题:1.【单选题】下列对胃液说法错误的是:A.壁细胞分泌盐酸B.内因子有壁细胞分泌C.胃蛋白酶原
第5篇 安徽公务员面试评分表(安徽公务员面试是结构化还是无领导) 作者:admin
一、综合分析能力综合是指将已有的关于研究对象各个部分、方面、因素和层次的认识联结起来,形成对研究对象的统一整体的认识。(跟分析相对)分析是把一件事物、一种现象、一个概念分成较简单的组成部分,找出这些部分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跟综合相对)A.时政类—社会现象例:近日出现了“地沟油不会重新流入餐桌”、“北大校长说:美国教育一塌糊涂”等一系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