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营销短信新规(短信营销策略)
- ·下一篇文章:类比推理 逻辑关系(类比推理 关系)
民法遗嘱的五个口诀(民法遗嘱的有效条件)
【导语】
2016年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为大家带来的是《民法之遗嘱的概念和特征》,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遗嘱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遗嘱,是指死者生前对于其死后一切事务所作的处置和安排,包括政治、经济、身份、财产、情感、道德等各方面。狭义的遗嘱,即继承法上的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仅需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无须对方有接受的意思。相对人是否接受不影响遗嘱的成立和效力,但遗嘱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决定遗嘱继承是否发生。
2.遗嘱继承不适用代理制度。遗嘱具有人身性,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而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
3.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具有可撤回性,继承法第20条第1 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是一种死因法律行为,因而在遗嘱人死亡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
4.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若不符合法定的方式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的情形为准。
相关文章:
第1篇 整除 技巧(整除问题进阶视频) 作者:admin
在备考行测的路上,总有一类题目拦在广大考生面前,因其题型多、对思维要求较高等特点使得考生很难快速掌握和在短期内提升,这就是数量关系。接下来中公教育专家带广大考生了解一下“整除特性”这种巧解数量关系题目的技巧,熟练掌握之后便能够秒杀一部分题目。一、题目示例张三将自己养的猪交给李四一部分合养,已知张三、李四共养猪2
第2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内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内容摘要) 作者:admin
一、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对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3篇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关系(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区别举例) 作者:admin
事业单位考试经济常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关系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区别1、含义不同。财政政策指的是“通过政府部门的收入和支出来控制经济”的政策意向与活动。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即国家
第4篇 报考新疆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新疆公务员的条件) 作者:admin
BODY{FONT-SIZE:12px;FONT-FAMILY:??;background-color:#ffffff;}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面试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1001”、“1002”职位的考生分三个点进行面试,在伊犁州、乌鲁木
第5篇 摈弃浮躁拼音(摈弃浮华是什么意思) 作者:admin
青蒿素,中医药给世界的一份礼物”,在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中国首位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屠呦呦讲述的故事引起广泛共鸣。多年潜心研究,团队密切协作,执着科研攻关,从浩如烟海的中医典籍中获取灵感,终于发现和提取了青蒿素,使之造福人类。“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一株“中国小草”改变无数患者的命运,让世人感慨万千。这份“礼物”,不只是惠及苍生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