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进长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 ·下一篇文章:出入境边防检查面试真题(国考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面试真题)
啥叫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百度百科)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十分钟学会“无因管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的各类考试当中,一旦涉及到民法部分的题目,常常会出现、又令同学们头疼不已的一个知识点便是无因管理。
那么究竟什么是无因管理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它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我们称其为管理人;而事务被他人管理的人,叫做本人。
其次通过概念,我们不难发现,所谓无因管理,其实也就是生活当中人们常说的“多管闲事儿”。那么究竟如何去判断一个行为到底是不是无因管理?主要要符合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一)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无因管理中所谓的“无因”,就是指没有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义务。“无因”是成立无因管理的大前提。而法律规定的义务,主要包括:履行抚养、扶养、赡养、监护等。
如:张三出门路遇一名老奶奶昏倒在地,便上前扶起对方,送至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本案中,张三与该名陌生老奶奶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符合无因管理当中的大前提“无因”。换言之,假如该名老妇恰好是张三的母亲,此时还能否符合“无因”的条件呢?便不符合了,因为两人之间存在法定的义务。
(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简称为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如:在上述“张三扶老奶奶”的案例中,张三的目的就在于帮助老奶奶,避免她遭受更大的损失,是为了他人谋利益。
(三)为他人管理事务
这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客观要件,要求必须有一定的管理行为。比如:张三将晕倒的老奶奶送去医院,为她垫付医药费;李四下雨天帮助不在家的邻居将晾在院子里的衣服收回来,均属于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再次,无因管理一旦成立之后,就会发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使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具体而言,就是管理人获得了一定的权利,主要有:
(1)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如:张三打车的费用以及垫付的医药费。
(2)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遭受的损失。
最后,以上就是我们在学习无因管理时所需要的掌握的重点,在考试当中容易考到的就是无因管理的三个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重点掌握即可。
相关文章:
第1篇 湖南省税务局2021公务员招考(湖南省税务局招考公务员) 作者:admin
本报讯湖南省地税系统2006年招考公务员共计140名,报考职位为A类,各市州报名时间已确定为2月22日至25日(具体岗位见中缝D3)。报考条件为: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专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第2篇 贵州省公考(2021贵州公务员报名比例) 作者:admin
省直机关及垂管系统职位首日1405人报考.公务员报考“降温”?昨日,是公务员招考报名的第一天。此次全省共招2671人,其中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共招900人。在往年,一天甚至有五六千人报名。据招考办统计,截至昨日下午4时报名结束,省
第3篇 取回权法条(取回权司法解释) 作者:admin
【导语】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商法之取回权(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2.取回权的种类(1)一般取回权与特殊取回权。适用破产法概括性规定的取回权为一般取同权。适用破产法特别规定的取回权为特殊取回权。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
第4篇 常德书记员招聘2021(常德法院书记员工资待遇) 作者:admin
为充实全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常德市人社部门、辖区9个基层人民法院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
第5篇 用科技推动文化破壁(科技推动文化创新) 作者:admin
当韩流、美国大片、日本动漫席卷中国的文化市场时,国人或欢欣、或忧虑。忧虑的原因在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日渐式微:传统节日无人问津,沦为“吃货”节;博物馆门可罗雀,众多非遗文化无人继承……这足以引起反思: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代,传统文化该何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