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历年国家公务员行测推理类试题难题解答
- ·下一篇文章:如何在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中步步为营
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物权法
一、物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上讲的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
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凡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物为从物。区分主物与从物,其意义在于: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对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
二、物权及物权的分类
《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创设。《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原则具体包括以下两项内容:第一,物权的种类不得创设,即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未规定的新类型的物权;第二,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二)物权的种类
1. 所有权与其他物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其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
2.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他物权得区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3. 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权利物权
这是按物权的客体所作的分类。《物权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以动产为标的的物权,为动产物权,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动产的抵押权等。以不动产为标的的物权,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房屋典权、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动产的抵押权等。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为权利物权,如设定在土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权利质押权等。
[1] [2] 下一页
相关文章:
第1篇 特殊人才引进机制(特殊人才引进有什么好处) 作者:admin
背景链接随着知名主播以及快递小哥等特殊人才的引进,人们纷纷关注各地的特殊人才引进政策。无一例外,打破了人们的常规认知,“人才”一词被重新定义,不再局限于海外留学经历、博士学位等传统评价标准,一些特殊的要素,例如:商业价值、特殊技能等也被纳入特殊人才的评判标准。综合分析【提出观点】上海、杭州等地特殊人才引进政策,敢于打破常规,正是对习总书记人才观的深刻践行,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
第2篇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制假售假的重要性) 作者:admin
毋庸置疑申论是公务员考试中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公考资讯网温馨提醒考生多看多做练习的同时,要站在公务员角度和高度上,对待最新发生的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为进一步帮助考生提升申论写作水平,公考资讯网特别推荐:2018年申论热点时评“必须采取重罚模式打击制售假行为”评论文章,阅读本文对
第3篇 公务员面试考官应注意的问题(公务员面试对考官的要求) 作者:admin
我们必须要了解面试官的心理,才能对症下药。面试考官处于提问者、考察者、评判者的地位,很容易产生一种优越感。面试前不妨对考官心理进行分析,针对考官可能有的心理状况,采取不同的应战心理。一、优势心理指考官因处于主导地位而产生的居高临下的心理倾向。表现为面试结果评定上的个人倾向性。应该以一种不
第4篇 行程问题、相遇(行程相遇问题例题讲解) 作者:admin
今天华图教育就带领大家学习行测数量关系中一个高频考点-行程问题之相遇;这类问题在考试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而且难度稍大,很多同学看到题目后都会有一定的畏难情绪,所以大家还是要克服这种心态,学会基本的解题思路,多加练习,融会贯通。一.含义:相遇问题描述甲从A地到B地,乙从B地到A地,然后甲乙在途中相遇,实质上是两人共同走了A、B之间这段路程,如果两人同时出发,那么就有A,B两地的路程=(甲的速度+乙的速
第5篇 命题等值公式(命题公式等值演算) 作者:admin
在公务员考试行测中,直言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例如:“所有的语言都是交流思想的工具”这句话就是一个直言命题,对象是语言,工具是某种性质。在直言命题的考查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求等值命题的题目,大部分考生找等值命题都是凭借自己的感觉,并不懂得找等值命题应遵循怎样的原则以及引用了怎样的知识点,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