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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基础指南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开始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开始,大部分考生在报考之前对公务员考试都不是太了解,都只认为是份不错的职业,所以对公务员考试方面了解也比较片面。认为埋头苦读才是硬道理。俗话说,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只有全面去了解公务员考试基础常识才能促使自己更好的去准备这场考试,避免做一些无用功。接下来,给广大考生简单的介绍一下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常识。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国家公务员是什么?它的范围又是什么?
据了解,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它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即下列七类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国家公务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接下来我们还要去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可以报考。
其次国家公务员还享有一些权利。
即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了享有权利以外,它也应履行相应的一些义务。
即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还需区分国考与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区别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和《申论》,从考试科目来看,国家公务员考试建议考生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智能教材升级版来进行全面系统的备考。此外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是由招考部门自行确定通知,除了对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专业科目考试。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例如,北京、上海、广东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江苏省今年的考试共分三类,A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三科;B类和C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除此之外,各省市的招警考试还会增加一门《公安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因此,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
从考试时间来说,从2002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已经基本固定: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另外,各个省市无论从考试时间和命题趋势上都越来越相似,联考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除了省级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考生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不过,目前全国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工作的趋势是逐步实现全省统一考试,各个地市或单位不单独组织考试。
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
对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的了解
很多人都在问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什么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其实行测考的是考生知识面的广度和解决问题的速度。行测有文科内容也有理科内容,虽然题量很大,但都不是很难的题目。这个是成为公务员的条件。
申论考的是解决问题和归纳总结的能力。申论考试不需要很好的文笔,但是要在很短的时间里总结大段的材料,并针对某种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个是公务员必要的素质。
再一个就是它的七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
对于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先参加当年年12月4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2月5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对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的解释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我们要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该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开是指各类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殊职位除外;平等是指公民报考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平等;竞争择优是指通过有效竞争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考察,最终选择其中的优秀人员。
还要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由谁来组织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分别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省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经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关于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什么?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如何管理的问题?
我们知道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
我们也需要对“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两个概念进行区分。
即“直属机构”是指外交部、公安部、等等。是中央财政拨款。“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例如医院、卫生院等等,这些就属于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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