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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网(山东济宁任城区法院)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9-01 18:18:13

    警察招聘考试频道发布:关于选拔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陪审员的公告(100人)。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将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事宜公告如下。

    1. 选拔名额

    该区本次评选人民陪审员100名,其中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8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20名。

    2、评选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28岁或以上;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公平正直;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事会工作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责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处罚被解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 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随机抽选、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会同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从济宁市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辖区。当然。

    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个人,应于2019年2月12日前向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须提供居住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010- 30000。

    单位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应当于2019年2月12日前将推荐人报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并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有关人士。简历、身份证(移民需提供居住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4、资格审查

    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会同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济宁市公安局中区分局、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依照第五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第6、7、10项资格审查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

    5. 预约请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院长任命。

    6. 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必须公开宣誓。人民陪审员的宣誓是: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陪审员。本人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清正廉洁,公正审判,维护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光荣的义务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报名参加。

    注册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任城区仁兴商务中心C座626室)。

    联系咨询热线:0537-5661701

    监督咨询热线:0537-5662618

    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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