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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2021公务员公告(2021年辽宁公务员招考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31 23:2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规定》 《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参照《民事诉讼法》组织实施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管理机关(单位))考试职务法(下同)招收一级正科员及以下其他公务员(含科员,下同)同等职级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6日(含)之间出生)、2024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生以及从事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的人员对在防控等重大工作中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限制放宽至40周岁以下(出生) 1983 年1 月16 日之后);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其他资格。

    如果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不在此列)。有在军队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现役退役军人、离校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实习或参与企事业单位项目人员根据调研经验,我省基层服务项目(辽宁省“三拥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西部地区规划)服务于基层。服务期间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2010]59号)规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16日(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聘岗位资格为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退役军人岗位、大学毕业生、重点省份企业开办岗位、退役军人岗位乡村振兴县和困难边远地区。士兵职位是专门针对招聘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得申请。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县(市)户籍的,应聘者户籍应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前迁移,其户籍仍为报名时的县(市)户口(县(市)学生2024年毕业)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任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被发现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并被开除处分不满五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录用时不得应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应聘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缘关系的职位。三代以内的关系,或与申请人有近亲婚姻关系。领导成员在用人单位中的地位。

    申请人登记时不是试用期公务员或者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成为试用期公务员或者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后、录用前的《服务法》,取消其考试资格。取消入场。

    2. 申请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4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简介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应聘者如需咨询岗位资格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备注等信息,请直接与招聘机构联系,招聘机构将予以解释并负责。招聘机构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针对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以及考场和考试安排编制了《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号。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0日24: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并提交申请。注册时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查看审核结果。招聘机构将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2024年1月21日12:00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审核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自2024年1月16日9:00至2024年1月21日12:00,如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可改为申请其他职位。 2024年1月21日12:00之后,如果您的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则无法申请其他职位。需要对初审结果进行咨询的考生可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生机构进行咨询。

    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申请人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申请人应上传本人近期不戴帽子的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小于295像素,高度不小于413像素) )。上传照片前必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并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及后续相关操作(考生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专用申请表)。

    4. 付款确认。审核通过后,报考者须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24:00重新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缴纳考试费后,注册过程结束。

    拟享受考试费减免的,须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当地人事和考试部门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低保家庭申请人应于2024年1月18日至19日联系所在地省、市人事审核部门审核确认,并办理审核费减免手续。

    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17日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存。

    (四)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

    2、报考者报名和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注册制度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录用程序中一经查实,予以确认。所有申请人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取通知书。

    4、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市设立考区。考生可以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5、拟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招生比例时(省级机关考试招生比例为1:3人;省法院系统基层法院、省检察系统基层法院、省级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省级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考试招收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招收比例为1:1.5),该职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告。申请取消职位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其他尚未取消的符合条件的职位。招聘机构不再对申请变更岗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不符合要求的职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6、为了方便考生报考,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上招生专题查看各招聘岗位已报名并缴费的人数。请申请人及时报名和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造成报名和缴费困难。对恶意注册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从报名到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聘机构和考试机构与其联系。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笔试

    (一) 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共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应聘论文两个科目。所有申请人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所有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限制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所有申请题均为主观题,考试时间限制为150分钟,满分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试题,重点检验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和申请论文成绩的比例合并,各占50%。

    2.专业科目。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还必须参加专业科目统一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申请论文成绩、专业学科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组合。

    3、笔试成绩计算:应聘公安机关职务以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业务能力考试成绩50%+应聘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务时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40%+应聘论文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至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 至16:30 《申论》。

    2024 年3 月17 日,9:00 转11:00 《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各省及全省直辖市设立考区。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3) 分数线的确定和分数的查询

    笔试评分完成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及格分数。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可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4、资格审查(复审)及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线确定后,根据岗位信息表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若最后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面试考生名单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及市相关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聘机构负责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招聘机构须根据人事审核部门提供的应聘者照片和基本信息,比对应聘者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书、学历等,比对申请条件和资格。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认真审核证书原件和报名表,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他人参加考试。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试)结果的,招聘机构有权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填写应聘者。笔试及格者中最低分。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务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务的,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机关组织资格审查(复审)省司法厅等部门,还将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申请条件、资格审查(复审)、体质考核等具体要求将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的公告中明确。

    (三)面试

    详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或相关城市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省公务员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招聘岗位面试工作。省、市以下机关招聘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若面试官应聘的职位不能具有竞争力,则另行确定面试分数的及格分数)。如果未达到合格分数,申请人将不会被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空缺将不会被填补。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考生评分公式为: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及检查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1,333,601人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请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较。得分较高的考生将被确定为体检候选人。如果面试官所申请的职位不能具有竞争力(即该职位的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等于或低于1,333,601),则候选人的面试分数应为面试官组使用同一本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或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生。

    (一)体检

    省级机关体检工作由招聘机关组织,省级以下机关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部门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报考法院、检察系统、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职务的,还必须按照公务员录用专项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人员与体检人员有应当回避的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对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将严肃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

    (二)检验

    体检合格者将被选为考察候选人。招聘机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企发[2021]11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招聘考察。检查时,必须成立检查组。每个团队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招聘岗位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将采用个别约谈、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约谈候选人等方式,对候选人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必要时还可以进行民主评议、家访、实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候选人情况,主要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考生的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应避免的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撰写材料,作为选择拟录用人选的主要依据。检查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政治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告

    招聘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及相关市级网站上予以公告。公示内容包括应聘者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招聘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计划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并同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与招聘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影响招聘的问题反映并查实的,不予受理招聘;如果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招聘可能会推迟。已录用,待进一步考察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评定等级;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证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新录用的岗位,进入县(市、区)、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招收乡镇机关人员的,在县内乡镇机关任职期限最短为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请考生保持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到损害。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笔试阅卷过程中必须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筛查。凡发现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罚。

    国家有关规定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名考试。

    四、本公告由辽宁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解读,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024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信息表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4 年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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