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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正当防卫
在考试的通用知识模块中,法律知识一直占据着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学习中要注重法律知识的积累。今天,公开考试服务中心(www.chinagwy.org)为您带来合法辩护。
1. 概念
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责任。
检验点一:正当防卫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免受持续的不法侵害,也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
2. 构成条件
(一)原因条件:存在实际违法侵权行为。
(二)时间条件: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中。
(3)主观条件:有防御意识。
(4)目标条件:针对不法侵权人本人。
(5)极限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极限并造成重大损害。
检验点一:如果没有实际的违法侵权行为,而进行了防卫行为,则不构成正当防卫,而是构成想象中的防卫。
检验点二:假想防卫不是独立犯罪。可能会被视为事故,也可能构成刑事过失犯罪。
检验点三:不法侵害是人为的。因此,对于单纯的动物袭击,无法进行正当防卫,可以构成紧急疏散。
检验点四:不法侵害开始前的防卫为事前防卫,不法侵害结束后的防卫为事后防卫,两者均不构成正当防卫。
检验点五:对于财产犯罪,如果能当场抓获,仍可进行正当防卫。
检验点六: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有防卫意识。防卫时互相打斗、挑衅,不构成正当防卫,属于故意犯罪。
检验点七: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分子本人进行,不能损害无辜第三人的利益。
检验点八: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
检验点9: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检验点10: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犯罪。一般构成过失犯罪,但也可能构成故意犯罪。
检验点11:事后加害不构成防卫过当,但构成故意犯罪。
3.特殊正当防卫
在发生殴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中,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分子伤亡的,不构成防卫过当,不构成防卫过当。承担刑事责任。
检验点一:特殊正当防卫还必须满足一般正当防卫的条件。如时效性、对象特异性等。
测试点2:攻击是指严重伤害且不需要使用武器。
测试点3:抢劫不包括非暴力抢劫。比如喝醉酒然后抢劫财物。
练习题
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事后防守超过必要限度,为过度防守。
B、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违法犯罪人重伤、死亡的,不构成防卫过当。
C. 过度防卫实际上是一种犯罪
D.防卫过当罪的犯罪形式一般应认定为故意
【答案】B.分析:事后加害不构成防卫过当,但一般属于故意犯罪。说法A是错误的。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人重伤、死亡,是特殊的正当防卫。不构成防卫过当,不承担刑事责任。陈述B 是正确的。防卫过当并不是独立的犯罪。说法C是错误的。防卫过当罪的表现形式通常是过失。说法D是错误的。因此,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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