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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重点考什么(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背诵)
部分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子当中属于五大部分之一,与其他四部分相比,常识这部分比较有特点,如果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其他部分主要考察考生能力的话,那么常识这部分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积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也就决定常识备考和其他部分的备考是有所不同的。
在其他四部分当中,我认为主要是注重方法和技巧,常识这部分可以讲没有什么方法和技巧,即便有的话也非常少。这就是常识部分总体的特点。我认为广大考生应该重视常识这部分的备考,一来是因为常识部分有30道题目,单选20,多选10道题,分值20分左右,超过了总分数的20%不在这样的一个分值和题量之下,广大考生应该重视这部分的内容。
另外一部分,常识这部分记忆型的东西比较强,到最后的备考阶段,对于这种性质的题目大家下一点功夫,他取得的成果要比你突击其他题型的效果要好得多,从这两个方面考虑,我觉得大家应该注意这部分。有一部分考生不太注意这方面的复习,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觉得常识这部分没有什么应对办法,感觉到无所适从,不知从何下手。另一个原因是,大家认为这个东西主要凭临场发挥,*一些运气。当然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前程放到运气上,这样很没有把握。
下面我针对常识部分的备考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供广大的网友参考。首先,我认为从战略上大家应该注意,常识部分从北京市的以往考试来看主要分三大部分,一是法律常识、一是政治常识、一是人文科技。这三大部分大家能够在最后的时间抓得住的主要就是法律常识和政治常识这两大部分,人文科技主要是*平时的积累,最后大家拿很多时间复习人文科技知识的话恐怕时间成本太大了。所以我认为大家最后一段时间要重点抓住法律常识和政治常识这两部分。
我们下面针对法律常识和政治常识的备考向大家做一个介绍。法律本身来讲范围已经很广了,即便是我们想把法律常识全部抓住,这恐怕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达到的。从以往的考试情况来看,我们的研究发现大家应该采用这样一种方式复习。首先大家应该明确公务员考试的法律常识还是比较基础的,都是一些先行的实定法的规定,不纯粹的法不会考。这里面有宪法、行政法、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我们国家有400多部法律层的法律文本,考任何一个都不为过,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主要是考察行政法、宪法、民法、刑法,以及诉讼法,在每年考试当中也会有所涉及,但最主要的就是宪法和行政法这两大部分,其中以行政法最为主要,这也比较好理解,因为大家考的是公务员,将来成为行政机关中工作,对行政法应该有一个比较基础的了解。
所以在公务员考试当中考察一下大家关于行政法的基础常识也是很必要的。我认为大家一要选择一本比较好的教材,确定自己复习的范围,这是最主要的,否则最后这段时间如果不能圈定一个比较有效的复习范围的话,泛泛的复习得不偿失。大家除了看一些比较好的教材外,还要看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文本,从宪法的角度来说,大家要看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等重要的法律文本,其中一些核心内容大家应该掌握。
从民法和刑法的角度来说,大家应该看民法通则、合同法,就民法来讲大家可以就法律关系角度展开,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都有具体的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一些具体规定等等,从这个角度展开,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来进行。刑法主要是看总论,分论当中看一些比较常见的罪名,如果总论掌握比较好,即使对分论的罪名不是很了解,也是可以用对的。
对于其他的法律,大家主要参考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法的文本,比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里面挑一些比较重要的,又是大家应该知道的东西进行了解就可以了。
政治部分本身又可以分为几大块,哲学、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时事政治,其中以哲学和时事政治最为重要,哲学的题目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大约在6道左右,时事政治大约9道左右。哲学这部分大家主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哲学应该注意的是理解,而不是记忆,只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唯物论、辩证法、历史观当中比较重要的原理掌握了,万变不离其宗,遇到什么题都可以解决。如果仅仅是记忆,而不懂原理,碰到这样的题目大家就无法做出来了。
对于邓小平理论来说是侧重于记忆,当然记忆的时候要理解着记忆,政治经济学居于哲学和邓小平理论之间,既要理解也要记忆。时事政治从以往考试情况看,一般是考试前半年,最主要是考前两三个月国内外发生的重要事件,大家看了之后不会感到陌生,到最后阶段有这方面的书要看一下,平时要多关注新闻,总体来说不是很难,但是碰到这种题的时候大家不要觉得很陌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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