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规则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导读】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事诉讼法》考查得越来越细致,但考点都属于比较基础的知识点。下面,我们将一起学习下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什么是证据?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以下是关于证据的具体知识点,
一、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三、证据应符合的条件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非法证据的效力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练习题
1、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无效。
答案:B。解析: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题目表述过于片面,故本题答案错误。
2、下列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是( )
A、物证 B、书证 C、证人证言 D、鉴定意见
答案:ABCD。解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种类主要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故本题答案为ABCD。
相关文章:
第1篇 特殊人才引进机制(特殊人才引进有什么好处) 作者:admin
背景链接随着知名主播以及快递小哥等特殊人才的引进,人们纷纷关注各地的特殊人才引进政策。无一例外,打破了人们的常规认知,“人才”一词被重新定义,不再局限于海外留学经历、博士学位等传统评价标准,一些特殊的要素,例如:商业价值、特殊技能等也被纳入特殊人才的评判标准。综合分析【提出观点】上海、杭州等地特殊人才引进政策,敢于打破常规,正是对习总书记人才观的深刻践行,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
第2篇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制假售假的重要性) 作者:admin
毋庸置疑申论是公务员考试中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公考资讯网温馨提醒考生多看多做练习的同时,要站在公务员角度和高度上,对待最新发生的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为进一步帮助考生提升申论写作水平,公考资讯网特别推荐:2018年申论热点时评“必须采取重罚模式打击制售假行为”评论文章,阅读本文对
第3篇 公务员面试考官应注意的问题(公务员面试对考官的要求) 作者:admin
我们必须要了解面试官的心理,才能对症下药。面试考官处于提问者、考察者、评判者的地位,很容易产生一种优越感。面试前不妨对考官心理进行分析,针对考官可能有的心理状况,采取不同的应战心理。一、优势心理指考官因处于主导地位而产生的居高临下的心理倾向。表现为面试结果评定上的个人倾向性。应该以一种不
第4篇 行程问题、相遇(行程相遇问题例题讲解) 作者:admin
今天华图教育就带领大家学习行测数量关系中一个高频考点-行程问题之相遇;这类问题在考试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而且难度稍大,很多同学看到题目后都会有一定的畏难情绪,所以大家还是要克服这种心态,学会基本的解题思路,多加练习,融会贯通。一.含义:相遇问题描述甲从A地到B地,乙从B地到A地,然后甲乙在途中相遇,实质上是两人共同走了A、B之间这段路程,如果两人同时出发,那么就有A,B两地的路程=(甲的速度+乙的速
第5篇 命题等值公式(命题公式等值演算) 作者:admin
在公务员考试行测中,直言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例如:“所有的语言都是交流思想的工具”这句话就是一个直言命题,对象是语言,工具是某种性质。在直言命题的考查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求等值命题的题目,大部分考生找等值命题都是凭借自己的感觉,并不懂得找等值命题应遵循怎样的原则以及引用了怎样的知识点,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