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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7年公务员招考公告(2017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协议服务期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录等未满协议服务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如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所以不得报考上述职位。
3.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4.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可以报考。2017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7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以报考。
7.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不是。职位中学历、学位的要求均为起点(最低)要求,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低学历、学位职位。
8.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9.是否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
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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