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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大纲―负债

    作者:聂又红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9-04 15:01:01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公布了,以往考试大纲都会在12月份发布,今年不一样,会计司提前发布了考试大纲,这对于准备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我们的小伙伴们可以提前根据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来学习啦!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初级会计实务》大纲—负债,希望给各位考生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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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初级会计考试大纲

    负债

    [基本要求]

    (一)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

    (二)掌握职工薪酬的内容及短期薪酬和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三)掌握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四)熟悉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五)熟悉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偿还等情况。短期借款利息应确认为财务费用。

    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

    一、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应付票据的发生、偿付等情况。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

    二、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

    三、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企业应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四、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一)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预提短期借款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应付利息的发生、支付 等情况。

    (二)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五、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间结束后12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设置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

    三、短期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一)货币性职工薪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企业发生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职工薪酬,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2.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对于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4.短期带薪缺勤。

    短期带薪缺勤,是指职工虽然缺勤但企业仍向其支付报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 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职工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企业业应根据计算确定的带薪缺勤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以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的职工薪酬,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转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与企业正常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同。

    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福利费发放给职工时,应按照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转销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四、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四节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二、应交增值税

    (一)增值税概述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是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税款(即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间接计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公式中的“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照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 +征收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用简 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销售行为,也可 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通常设置以下专栏:“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的内容包括:取得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交纳增值税;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采用简化的方法,即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人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并向客户结算款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后,应进行价税分离,确定不含税的销售额。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时,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不再设置增值税专栏。

    (四)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五)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的账务处理

    三、应交消费税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四、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包括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所 得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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