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广州
  • 韶关
  • 深圳
  • 珠海
  • 汕头
  • 佛山
  • 江门
  • 湛江
  • 茂名
  • 肇庆
  • 惠州
  • 梅州
  • 汕尾
  • 河源
  • 阳江
  • 清远
  • 东莞
  • 中山
  • 潮州
  • 揭阳
  • 云浮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医药 > 执业药师

    2021广东深圳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作者:张伦敖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9-08 09:47:2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见附件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区,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两类。

    (一)“考全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相关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8月1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8月20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我院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院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深圳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该项考试费用均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于2021年11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进行申请即可,无需到现场申领。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2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126/zosziswxer1.htm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我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2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度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深圳市报考人员须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按照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材料核查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密切留意我院通知。

    七、监督监管

    我院对深圳市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我院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对深圳市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我院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深圳市报考人员的纸质证书由我院负责发放,我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下发的证书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发布证书发放通知,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证书查询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和深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

    (二)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点击下载>>>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的界定.docx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docx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docx

    深圳市考试院

    2021年8月10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rss.sz.gov.cn/szksy/zwgk/bmxx/content/post_9048132.html

      相关文章:


      第1篇    执业药师考哪几门课程?    作者:庄沛龙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四个科目均为客观科目。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四个科目均为客观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主要考查药学类执业药师从事药品质量监管和药学服务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用于评价执业药师对药学各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识记、理解分析和应用能力这部分的知识内容是药学学科的


      第2篇    2022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如何复习?    作者:庄浩軒

       考过执业药师的伙伴应该都知道,执业药师四科当中,法规是相对比较简单的科目。因为法规比较好理解,而且只有四个选项。但是在考试的时候,往往有很多人会因为1~2分而不能过考试。究其原因大部份是因为法规字数太多,时间不够用,审题出错。所以今天小编在这里就系统的和大家聊一聊如何复习法规。(一)重点章节记心间,分数自然会上线其实考试并不是为了考倒大家,而是希望通过考试的方式,让大家熟练掌握药师在工作中会接触和使用到的各项法律规范。所以考试考得多的就是咱们平常用得多的,比如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特殊药品的管理、药品广


      第3篇    2022年执业药师《药学知识一》如何复习?    作者:庄浩霖

       2022执业药师考试已确定为11月5日和11月6日,比以往的考试推迟了大概两周的时间,尽管有所推迟但离考试时间还是很短的。万事开头难,要想拿证,首先要攻破的就是药学专业知识一,因此小编特此编写这篇备考攻略送给大家!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规划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知识一的备考学习吧~一、2021试题分析想必大家都听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那对于我们而言,了解一门考试最好的途径就是——复盘试题。在试题中我们能够得出该门考试的考察重点,结合几年的试题能过明确考查知识点的


      第4篇    2022年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如何复习?    作者:庄春艳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共有十七章,学习之前,我们要了解各个章节所占得分值比例,学习时才能抓住重点。针对考查分值比较高的章节,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学习。一、考情分布“第二章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第三章用药安全”“第五章常见病症的健康管理”“第六章呼吸系统常见疾病”“第七章心血管系统常见疾病”“第八章神经精神系统常见疾病”“第九章消化系统常见疾病”


      第5篇    2022年执业药师《药学知识二》如何复习?    作者:庄沂臻

       2022年执业药师备考已经开始啦,小编发现很多考生还是豪无头绪呢,大家其实不用急,只要每天坚持每天学习,制定好复习计划,达到分数线72分不是问题。下面就随小编一起看一看,如何进行合理有效的备考吧。一:制定学习计划给自己制定每天学习计划及学习内容,这样大家心里就会按着自己制定的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学习。那如何制定呢,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的同学可能存在一边工作一边备考,那这时,可用来学习的时间,相对于较少,但依旧要保证每天不低于3小时的学习。早晨醒来吃早饭的空隙,坚持背知识点。那相对时间充足的同学,每天要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