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一事不再理和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怎么理解)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30 01:52:57

    【导读】

    “一事不再罚”是我国行政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行政处罚法》第24条明文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例题:

    某工厂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工商局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针对工商局做出的上述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是错误的,因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只能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B、是错误的,因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只能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C、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

    D、是错误的,因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只能在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中选择一种

    此题考察知识点就是“一事不再罚”制度的内涵。某工厂只有一个违法行为,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根据一事不再罚的要求,工商局不得对某工厂处以两次以上的罚款,至于是否存在其他行政处罚的种类,在所不问。本题中,工商局对其罚款5000元,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所以答案应该是C。

    学习一事不再罚制度,还需要掌握另一个相似概念,即一事不再理。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法院已经依法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不得依据同样的诉讼请求重新起诉,法院也不得再次受理。

    一事不再罚与一事不再理的区别如下:

    1、 适用范围不同,一事不再罚适用于行政法领域,一事不再理适用于诉讼领域;

    2、 适用主体不同,一事不再罚的适用主体为行政执法者,一事不再理的适用主体为人民法院;

    3、 存在依据不同,一事不再理由《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一事不再理来源于诉讼法学理论;

    4、 适用目的不同,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设置是为了限制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权力而侵犯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一事不再理的存在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而影响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

    通过上述题目的分析和总结,相信大家对于一事不再罚和一事不再理两个制度应该能够区分清楚了。在今后复习备考中遇到的相似概念,远不止本文提到的两个,希望大家能结合题目和法条,认真分析,准确把握。

      相关文章:


      第1篇    教师招聘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的区别    作者:李昊腾

       一般来说,财政拨款指的是财政全额拨款,公务员身份人员都享受财政全额拨款,有一些教师也享受这个待遇,他们是国家或者省市在编人员,人员开支由国家或者省级财政核算资金据实拨付到本级财政发放工资;而财政补贴人员指的是一部分事业人员,他们的工资国家或者省级财政部分或者不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工资由本级财政负担或者所在单位负担,在编制上也属于地方编制(国家、省级招考事业人员除外),通常上,这两种分别叫做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


      第2篇    2014滨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作者:李文桌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第3篇    2014年泰安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作者:李昊云

       2014年泰安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2014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及公安机关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


      第4篇    2014年山东省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作者:李巧瑜

       2014年山东省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2014年山东省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及公安机关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在读非应


      第5篇    2014年济南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作者:李昊瀚

       2014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4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