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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长城保护的主要措施申论(申论概括对于长城保护措施的变化历程)
长城保护
【背景链接】
2016年12月5日河北省长张庆伟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长城保护办法》。会议指出,长城在河北分布广泛、年代久远、类型多样,文化内涵丰富,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会议强调,长城保护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风貌。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长城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长城保存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16年12月1日是《长城保护条例》实施十周年的日子。《长城保护条例》是我国文化遗产领域第一部专项行政法规,总体确立了长城保护的法律地位,对促进长城保护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
2016年12月,《中国长城保护报告》发布,分为长城资源调查与研究、长城依法保护与管理、长城维修实践与理念、长城文化与时代价值、长城保护目标与行动等五个部分。对指导长城保护、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工作合力发挥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城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长城保护工作。长城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长城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法规体系建设、资源调查认定、保护维修、执法督察等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长城保护状况明显改善,长城保护社会效应不断彰显,长城精神得到传承弘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城保护新局面逐渐形成。
【标准表述】
[长城保护的重要性]
唐代李世民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可以说,万里长城就是中民族两千多年发展中的历史见证者,它目睹了中华民族的荣辱与兴衰,它见证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与强盛。因此,万里长城是我们的无价之宝,万里长城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巨大精神财富。所以,我们完全有责任和义务把它保护好。让长城永存于世,我们才能在尊重历史中找到许多未知的答案,让子孙后代从中感受到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
[问题现状]
具体来看,目前我们的长城保护几乎在所有关键的环节,都处于一种严重“亏欠”的状态。如“缺钱”——“长城经过的张家口市几乎全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政府确实无力出资维修和保护长城”;“缺人”——如长城沿线的“抚宁县文物部门在编人员只有9人,不可能仅靠这些人员完成巡查全县142.5公里长城的任务”。更重要的是,围绕究竟应“怎样去全面保护长城”等一些根本的方向性问题,目前我们同样也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规划设计和普遍共识。
此外,“长城热”背后却是长城保护的阵阵寒意,最为热闹的大概要属管理权之争。譬如金山岭和司马台两地管理部门互殴轰动一时。与争做李白杜甫甚至潘金莲家乡一样,一些地方“向钱看”的保护和无序发展观更是一种破坏,以开发为名——长城变成了摇钱树,随意打扮、格调全无。近些年有的地方把上千年的土长城就地推倒,并在原址建起了和八达岭一样的砖长城……此类“保护性拆除”可谓暴殄天物。
[原因]
万里长城的损毁有天灾的原因,更多则是人祸的因素。譬如上世纪80年代以前,沿线居民“靠长城吃长城”,直接从长城墙体上就地取材,土长城取土,砖、石长城直接拆除取材,用来盖房子、垒猪圈,更有的直接在长城上开路、种地,在长城下挖窑洞。80年代以后则是商业大潮的侵袭、发展的魔法,长城砖成了收藏新宠,各种旅游开发以及“野长城”探险都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与自然破坏比起来,人为破坏更严重。自然的破坏是一个累积的过程,需要漫长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通过人为的干预,通过修补和抢救可以把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但人为破坏往往是毁灭性的。
自毁长城的发生,从根本上讲源于一个“利”字。一方面没有钱去维护,地方政府舍不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不愿投钱去维护,因为除了八达岭等有限几段外,其他长城特别是荒居在外的野长城,看不到产生效益的希望,所以没有谁肯在长城身上花钱。
[参考对策]
总结:
落实政府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保护职责。编制实施国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省级长城保护规划和重要点段长城保护详细规划,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划定公布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长城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落实长城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经费投入,优化支出结构,落实长城日常保护管理经费,切实把长城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责任落到实处。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长城保护管理的新常态。
加大保护力度。强化日常养护,及时消除自然和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优先实施一批长城抢险加固工程,消除长城安全隐患。重点推进长城重要点段保护示范工程,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加强长城考古调查和基础研究,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支持保护条件好的长城段落向公众开放,发挥长城的社会教育作用。实施长城监测预警,加强预防性保护,提升长城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实施加强长城保护、展示、监测等技术研究,切实改善长城保护状况,确保长城安全。
促进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政策与措施,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长城保护。不断拓宽长城保护经费渠道,支持相关各地设立长城保护公益基金,探索PPP、众筹等新模式,吸引社会力量投入长城保护与展示领域,引导社会公众依法、有序、科学地参与长城保护。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开展长城志愿服务行动。发挥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的优势,提高长城保护研究水平。广泛宣传普及长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长城保护的社会基础。
弘扬长城精神。深入挖掘长城精神与文化内涵,加强长城重要点段的现场展示,着力长城专题博物馆、陈列馆现有展览水平的提升,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运用互联网+、全媒体传播、制作科普宣传片、出版通俗读物等多种手段,利用长城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长城精神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长城在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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