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题库解析(行政复议法的考点)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法之行政复议有关考点提炼》,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民告官”有两种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选择哪个都可以。先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能诉讼;先诉讼,不服,就不可以选择复议。行政复议用通俗的话来说是找“家长”即复议机关去评理,那么哪些行政行为是可以去复议的,如果复议的话又要去找谁复议呢?
一、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重要原则
1.一级复议原则
行政争议经过行政机关复议并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即使不服气,也不能再向关机关申请复议,而只能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也不能再去复议。
2.书面审查原则
原则上书面审查,但申请人提出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有关组织或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意见。书面审查指的是复议机关,只是看双方递交的材料,就不像诉讼那样会开庭。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1.可以复议的事项
①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②部分抽象的行政行为附带性地审查
首先是附带性地审查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请复议时,可以附带性地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进行复议。(不可单独指请求复议审查抽象的行政行为。)
部分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2.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①行政处分,人事任免决定;
②行政调解;(处理民事纠纷,劳动部门处理劳动争议,治安部门对治安争议的调解。)
③绝大部分抽象的行政行为;
④其他。
【讲解】常考的几种不可以复议的事项,主要告诉学员记住这几种,考试的考查频率还是比较高的。
【举例】小高是甲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不满单位将其安排到其他科室工作,能否去申请行政复议?小高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被记大过,小高不服气,能否去申请行政复议?(都不可以)
四、行政复议机关
【讲解】
如果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的职能部门,(不包括国务院下面的部门。)复议机关为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选择哪个都可以。
【举例】张三在A市甲县旅游时闯红灯,被交警罚款200元张三不服气,要去复议,复议机关是谁?(甲县政府和市公安局)
如果是垂直领导(海关,金融,国税,外汇,国安)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如果被申请人是省级以下(不含省)的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人民政府。
【举例】甲市人民政府为了修建新的火车站,需要对张三的老房子进行拆迁,在发放拆迁补偿款时,张三对于补偿款的数额不满意,打算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谁?(省政府)
如果被申请人为省部级单位,复议机关为本机关。(即对省政府不服,或者对国务院下面的部门不服,复议机关不是国务院而是他们自己),但是对复议后仍然不服,可以选择诉讼或者去国务院裁决(无论选哪个都是终局。)
注意:申请国务院裁决必须要先经过本机关
【举例】张三对湖北省政府不服,要复议,复议机关还是湖北省政府,仍然不服,可以去法院申请诉讼,也可以去找国务院裁决。问:张三去找国务院裁决了,对裁决结果不服,能不能去诉讼?或者张三选择去法院诉讼能不能再去国务院申请裁决?(都不能)
如果被申请人是派出机关,复议机关是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如果被申请人是派出机构,复议机关是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
【举例】张三扰乱公共秩序被乡派出所给予警告,张三不服气要复议,复议机关是谁?(县公安局或县政府)
五、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申请期限
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法律规定超过60日 的除外。
2.方式
可口头申请,也可书面申请
3.受理期限
①申请材料不清或不全的,复议机关5日内书面通知其补正。
②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5日内审查。
③具体行政行为在对于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超期不答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诉讼。
六、行政复议期间的执行力
不停止执行为原则
【举例】张三闯红灯被罚款,张三不服申请复议,那么在此期间,罚款的行为还拒不继续执行。(继续)
例外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的;
③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决定停止的。
④法律规定
【举例】房子拆迁,如果不停止的话,事后将难以恢复,申请人去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可以决定停止执行。
七、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
被申请人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讲解】被申请人承担证明其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责任,申请人不必承担去证明行政机关的行为不合法不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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