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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辽宁丹东市中心医院招聘57人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9-01 09:07:49

    丹东市中心医院202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急需人才的公告。为加强我单位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宁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单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拟公开招聘普通急需人才57名学院和大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具体资格的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含2022年、2023年毕业后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及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若为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于2024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与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2。招聘基本条件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健康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第一医院2024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职工的人员;在单位其他情况下工作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应聘者不得申请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024年未毕业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申请,其他情况依此类推。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申请人相关资格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日期。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于7月前先报名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并取得招聘条件中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2024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即可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确实是由于发证部门迟延发证等非申请人原因造成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审查合格证明和延期发证。取得资格证书后,申请就业。三、招聘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面试考核方式。四、招聘流程(一)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丹东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dandongfirsthospital.com)和丹东市第一医院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08:00至2024年5月12日24:00。 报名方式:报名期间,申请人将报名材料按照内容编号顺序准备成PDF文件(文件名为职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丹东市第一医院邮箱(ddsdyyyrjb@163.com)进行报名。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丹东市第一医院2024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生、博士生须提供上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满足申请要求。 6、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扫描件。 7、个人简历(自己写的500字以内的个人经历)。 8、荣誉证书(含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9、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附件3)。 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4)。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机构的,由毕业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移送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由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机构保管的,由相应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10、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若为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并已通过住院医师培训,2024年可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住院医师培训资格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社保缴费明细扫描件。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注册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核对所申请职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该职位的任职资格,并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举报、隐瞒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注册或者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的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质等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应聘职位的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通过者,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生参加考试。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丹东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dandongfirsthospital.com)公布。 1、笔试成绩按照申请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平均成绩(以研究生成绩单为准)确定,不单独组织考试。平均分按照百分制换算。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60分)才能参加面试。 2.面试凡通过笔试的应聘者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考官提问13分钟。每个周期单独计算,不允许超时。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果作为最终录取依据。 (五)签订合同人选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和测试确定合同候选人。

    确定签约人选(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报名时须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手写签名纸申请表(附件2)及所需材料。请将材料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聘用协议。签约人员名单将通过丹东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dandongfirsthospital.com)公布。签约人员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或因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等的,聘用协议自动失效。终止,我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责任。 (六)体检体检由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到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重新体检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请求。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七)检查检查由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和我单位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情况,审查被检查人员的资格。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资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员。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拟聘人员信息在丹东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dandongfirsthospital.com)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影响就业问题反映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如果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可以推迟聘用,待调查完毕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五、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注册或者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六、其他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自报名时起至拟录用人员公告(包括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他们。沟通方式不善所造成的后果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招聘期间,未按照本公告规定完成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职位,不予填补。 5、《丹东市第一医院2024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所列专业名称,本科生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研究生参见《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6)。 6、招聘工作时间和面试地点可根据岗位变动适当调整。如有变更,招聘单位将通过应聘者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请考生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丹东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dandongfirsthospital.com)发布的信息。 7、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家卫健委2021年第18号)的要求,“向社会招收的居民,如果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当年即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毕业生待遇一视同仁”“经过培训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七、网上报名邮箱:ddsdyyyrjb@163.com 八、咨询监督咨询热线(工作日):0415-3899725 纪律监督热线:0415-386930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 30-11:30、13:30-16:30)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属于丹东市第一医院。附件:1.丹东市第一医院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急需人才计划信息表2.丹东市第一医院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急需人才报名表表3.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4.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2016年辽宁省省属院校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学科)指导目录丹东市第一医院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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