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数量关系牛吃草问题公式(数量关系牛吃草问题)
- ·下一篇文章:言语理解承接叙述题技巧(承接叙述题解题方法)
申论材料阅读方法(阅读 申论)
申论考试的材料是命题人出题的主要载体,高效率的阅读材料是各位考生答好申论试题的前提。目前部分考生已经在复习了,复习时难免会做大量的练习题,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在参考真题、模拟试卷练习时需着重练习一下几点:
先看题目再看材料
拿到试卷后,首先翻看题目,然后带着问题去读材料,这样只经过一遍阅读就可以有的放矢地找出答案。但是很多考生在考场中容易紧张,以至于不能同时记住四道大题的内容。针对这种情况,公务员考试网建议各位考生还是应该先看完四道题目,对题目有大概印象,然后记住第一题的内容去读材料。一般来说,第一题是概括归纳题,也就是把材料中各段的主要意思概括出来。带着这个问题进行第一遍阅读时,考生只要注意在阅读时归纳每段的内容就可以完成第一道题,并且在回答剩余问题时,也不用再多次阅读材料,阅读相应的细节即可。
按段总结,简要标记
一般来说申论材料有七千多字,全部读完后再总结,难度非常大。考生在考场紧张的状态下,一次性记住七千多字是不现实的,再对七千多字进行完整的分析就更不可能了。正确的方法是按段总结。每读完一段材料,就进行总结,总结完该段后,再去阅读和总结下一段材料。这样,考生每次只需记住一段几百字的材料,并进行分析,记忆和分析的难度就从七千多字降到几百字,准确度也会大幅度提高。另外考生应该把总结的每段主要思想简要标记在该段旁边,但要注意不要浪费时间做过于复杂的标记。有的监考老师不允许考生在试卷上做标记,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可以用铅笔标记,做完题后用橡皮擦掉;或者在草稿纸上写出各段的要点总结,但要标出对应的段落序号,以便做后面的题目时,能迅速查找相应的段落。简要的标记必不可少:
一是做第一道概括主旨题时,需要根据这些简要的标记来整理最后的答案;
二是做后面的题目时还可以根据这些简要的标记来迅速查找相应的细节。
培养快速阅读的习惯
有的考生有一些错误的阅读习惯,比如一边看材料一边小声朗读;或者习惯用手指着材料,逐字阅读。这些错误的阅读习惯,会导致阅读速度大大下降。正确的阅读方法是用眼睛一行一行地看材料,一行一行地阅读理解,这样阅读的速度就会大大地提高。但有考生反映即使一行一行地看材料,大脑也不能很快地把这一行的意思反映出来。这样的情况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就可以解决。考生应该做一次测验,检验自己是否能够在四十分钟内把八千字的材料完整正确地阅读完。如果阅读速度太慢,考生就需要艰苦训练自己达到考试的要求,这样才能为顺利地通过申论考试,为成为一名公务员打下基础。但考生也不能一味的追求阅读速度而忽视了阅读的正确性。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应该在保证阅读正确性的情况下,提高自己的阅读速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阅读量。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乡村振兴人物(乡村振兴申论人物例子素材)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让能人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乡村才能建设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他们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了乡村振兴,乡村的发展方式从外生驱动型转向了内生发展型,这也为乡
第2篇 民贵惟贤 所宝惟谷(民为贵出自) 作者:admin
“珍珠为宝,粮食为金”,粮食安全关乎民生幸福,粮食安全关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发展。追忆往昔,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与饥饿的斗争史。康熙元年,吴川大饥,二年,合肥饥;雍正元年通州饥,二年春,蒲台大饥;1959——1961年中国全国性饥荒……吃饭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撬动国之根本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坚守发展基本国策,将粮食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
第3篇 走进学生的内心(走进学生心里的心得体会) 作者:admin
古人云:亲其道,信其师。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走进学生心里的关键,能让教师“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作为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来说,只有真诚,深沉的爱生情感,才可使教育获得成功的源泉所在,也是教
第4篇 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解析) 作者:admin
组织管理题型中的微观类题目越来越多,出现在四川公务员面试中也极有可能,它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更高,从而使很多考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找到题目所要求的作答点。这需要考生具备宏观类题目能力之外的另外一种能力,即挖掘和分
第5篇 监护的设立名词解释(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作者:admin
【导读】一、平和状态的监护人选任:(一)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姐;第三顺序:其他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