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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的要求)
更积极、更坦诚、更实在的公开,正是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政府信息公开,又到时间节点。
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每年3月31日前,各级行政机关应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正是在这个底线时间上,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区、市)政府,在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它们的2013年年度报告。
无论从报告中发现怎样的数据、看到怎样的不足,这种渐成惯例的“公开年检”,本身就折射出政府信息公开上的进步。而国务院24个部门一年510场新闻发布会,也足以说明这一点。不管是建设阳光政府主动公开,还是网络时代倒逼公开,都打开了以前神秘的信息暗箱,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推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前行。
公开已是共识,但人为的秘而不宣、遮遮掩掩、“打太极”也仍不鲜见。在一次座谈会上,一位媒体领导曾用“五多五少”概括当地信息公开中的一些问题:政府新闻办的发布会多,各职能部门的发布会少;政府网站多,运行良好的少;负责宣传的处室被动等待多,主动联系和服务的少;负面事件曝光多,主动回应少;信息公开一般干部顾忌多,领导顾忌少。
“五多五少”确实还在较大范围存在。以“一般干部顾忌多,领导顾忌少”这点来说,信息公开的确容易形成上级谨慎一寸、下属保守三尺的局面。越是具体事务的管理者、具体事件的当事人,越是谨小慎微、顾虑重重。这样的“上下不对称”可以理解。公开是理念是导向,但一旦到了聚光灯下、麦克风前,每一句话都要担责任,假如说对了是应该、说错了则全归你,那自然会选择“能不说,就不说;说半句,留半句”了。
细加分析,这“五多五少”背后,都是一个如何看待“公开”的责任心问题,其中折射出一些人“主动非真心”的工作态度。“主动非真心”,这是一位县委书记的话,是说门好进、脸好看,但事情仍然难办。公开也一样。在一些地方,对于公开,态度看似热情了、行动看似积极了,实质上却敷衍了事,甚至干脆走形式、走过场。偏偏这样的“五多五少”还是一种“软性违规”,说他错也没大错,难以一一规范,更难以具体问责。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对于基层单位,抓好具体工作正是活动开展的载体。比如信息公开,“主动非真心”的态度,无疑落入了形式主义的窠臼,更有官僚主义的嫌疑。触及灵魂的思想教育,需要内化于心、外现于行。更积极、更坦诚、更实在的公开,让群众信任你、支持你,不就是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吗?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个重要的执政思路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信息公开上,同样要以制度促进责任的强化。近日,山东省政府做出规定,重要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可说是“制度化公开”的有益尝试。虽然制度不是万能的,但制度是一种工作导向,更是一种责任提示,也是进一步做好公开工作的着力点。
作为政治参与的一项基础工程,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公开乃是关键环节。希望通过公开,让权力与权利良性互动,真正推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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