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行测 方阵问题(行测方阵问题的所有公式)
- ·下一篇文章:面试人际交往题如何得高分呢(面试人际交往题型作答方法)
选择犯罪构成(犯罪选择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之犯罪主体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基础考点,该知识对于后续的学习起着非常重要的铺垫作用。考官在考试中既有单独考察考生对本知识的记忆程度的题目,也有和其他知识相结合综合考察学生对于犯罪论的把握的题目,所以掌握好犯罪主体的相关知识,才能将刑法的犯罪论融会贯通,真正的把握。
【考点结构】
(1)什么是犯罪主体?
所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由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犯罪主体并非只包括我们所熟悉的自然人,对于某些犯罪,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所以要更为广阔的把握此点。这里的单位通常指的是一些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但是,对于自然人犯罪才是考试中的重点,需要对应把握。
(2)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主要是根据年龄,将自然人犯罪主体进行了三类划分:
A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这强调的是只要年满16周岁,那么不管他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B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简单来说,处于该年龄段的自然人,只需对上述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不需要承担责任。
C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只要自然人的年龄不满14周岁,那么不管他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尤其监护人代为承担民事责任即可。
(3)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所谓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对于自然人又进行了一个划分,即从精神状态的角度对自然人进行了三个划分,我们知道每个人的精神状态如果不同的话,势必会导致我们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会有所不同,所以我国刑法也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进行了下列的区分:
A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危害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精神病患者,我们认为他是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B相对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实施的危害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对于并没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我们要求其承担责任,只不过从处罚角度考虑从轻或减轻。
C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具体来说包括三种特殊情况: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里更多强调的是“醉酒体质”的人,因酒精导致其意识不清,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责任,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精神正常情况实施犯罪,则不再考虑意识不清的情况;
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更多强调的是对于残疾人的一个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对于残疾人犯罪我们规定是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考虑到其特殊情况,所以我们在处罚的时候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单位犯罪
关于单位犯罪,通常需要把握的考点主要是在处罚上,我们国家主要实行的是“双罚制”的处罚规则,即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我们通常对单位的处罚往往以罚金的形式进行体现。
对于犯罪主体这个考点的运用,需要注重理解,在理解基础之上需要考生进行记忆,这个考点难度并不大,但对于一些细节的把握是要求很高的,必须将容易混淆的地方进行区分,所以类比学习的方法在这一章节中是很好的选择。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乡村振兴人物(乡村振兴申论人物例子素材)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让能人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乡村才能建设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他们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了乡村振兴,乡村的发展方式从外生驱动型转向了内生发展型,这也为乡
第2篇 民贵惟贤 所宝惟谷(民为贵出自) 作者:admin
“珍珠为宝,粮食为金”,粮食安全关乎民生幸福,粮食安全关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发展。追忆往昔,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与饥饿的斗争史。康熙元年,吴川大饥,二年,合肥饥;雍正元年通州饥,二年春,蒲台大饥;1959——1961年中国全国性饥荒……吃饭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撬动国之根本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坚守发展基本国策,将粮食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
第3篇 走进学生的内心(走进学生心里的心得体会) 作者:admin
古人云:亲其道,信其师。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走进学生心里的关键,能让教师“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作为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来说,只有真诚,深沉的爱生情感,才可使教育获得成功的源泉所在,也是教
第4篇 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解析) 作者:admin
组织管理题型中的微观类题目越来越多,出现在四川公务员面试中也极有可能,它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更高,从而使很多考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找到题目所要求的作答点。这需要考生具备宏观类题目能力之外的另外一种能力,即挖掘和分
第5篇 监护的设立名词解释(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作者:admin
【导读】一、平和状态的监护人选任:(一)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姐;第三顺序:其他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