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公车改革后的新问题(公车改革的利弊)
- ·下一篇文章: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律依据(民法中的担保物权)
怎么保护业主权益(物业保护业主的哪些安全)
一、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 业主委员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三、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收取手续费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相关文章:
第1篇 支气管扩张咯血的护理常规(支气管扩张咯血的护理诊断及护理措施) 作者:admin
支气管扩张是由于支气管及其周围肺组织慢性化脓性炎症和纤维化,使支气管壁的肌肉和弹性组织破坏,导致支气管变形及持久扩张。典型的症状有慢性咳嗽、咳大量脓痰和反复咯血。主要致病因素为支气管感染、阻塞和牵拉,部分有先天遗传因素。患者多有麻疹、百日咳或支气管肺炎等病史。病情观察:1.观察痰液的颜色、性状、气味和量的变化,必要时留
第2篇 行测抓分题(行测抓分点) 作者:admin
我们即将迎来上半年省考,把握临门一脚尤为关键,那么在这最后时间想要提分,我们从哪里下手呢?公考资讯网带你考前“捞分”。行测分为5个部分,有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根据其难度和我们抓分的重要程度来看,如果我们想要将分数提到稳定到70+那么这三个部分一定要把握:1、片段阅读。2、逻辑判断。3、
第3篇 各个时期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时期历史) 作者:admin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非常注重党的建设,在不同阶段,党的建设的重点也会不一样,所以今天主要简单的讲解一下在不同的时候,党的建设的内容有什么样的不同之处。1939年10月,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总结了两次国内革命战争的
第4篇 构建和谐社会是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作者:admin
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必须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来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谐是人类始终追求的价值目标和
第5篇 商业贿赂的看法(商业贿赂的界定论文) 作者:admin
上个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之一。要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