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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及答案)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5 10:21:01

    2008年金融系统、政法系统、企事业单位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将于2008年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具体信息请登陆www.cdgdc.edu.cn/zz08.html查询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指定网站)

    中央财经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博士后流动站,17个博士点,42个硕士点,以及法学硕士(J.M)、会计学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MPA)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50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5万多名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他们中不少人曾在金融税务领域、工商企业担任要职,为国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央财经大学被誉为中国财经界的“黄埔军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是全国79个具有法学硕士(J.M)培养资格的招生单位之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先后获得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4个硕士学位授予权。每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名左右。现有法学硕士(J.M)研究生约80人,在职法学硕士(J.M)学生和在职研究生课程学生100余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是国内发展最快的知名法学院之一。其法学教育依托财经院校的学科优势和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色,致力于探索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结合。教育科研模式注重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金融经济法学院在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J.M.)培养方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复合型知识结构。特色:在金融法、税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物权法、拍卖法、政府采购法、金融公法、律师执业等教学研究领域处于全国前列;在教学方法上,除了强调系统扎实的理论训练外,还特别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重视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让学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贡献,为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法学院依托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创造性地开设了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六大专业从事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本研究方向在全国率先实行法学硕士学位“全日制双导师制”(即学生从入学之初就指定一名校内专家和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师)。其招生(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践指导),并在全国率先成功开设了金融系统首个金融法硕士学位课程。据国务院学位办不久前发布的最新权威统计数据,2007年,我校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以金融类为主,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北京大学。

    法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正在向国际化迈进。与世界上数十所高等院校的法学院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相互合作培养和交换学生。法学院每年选派多名法学硕士研究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法学院聘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司法部等部门的专家。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银行、工商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石化集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兼职教授或法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他们聘请兼职导师不定期进行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践课程等方式辅助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此外,法学院还与近30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签署共建实习基地协议,为学生实习和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法学院历届在职硕士生和在职研究生分别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武警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公安部、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计署、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草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央电视台、北京市及法律管理干部学院、北京乃至全国各律师事务所等来自各有关单位的司法、金融骨干及企业管理精英各地为学生更高层次的发展搭建了自然的交流互动平台。

    2007年,我院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成功举办了首届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及各省分行业务精英组成的金融法大师班。同时,我所还积极与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合作,使我所成为“中国金融法律人才的黄埔”。

    现将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7月31日前毕业于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为学士学位)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的人员, 2005年,全国人大系统干部和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实际工作者,在金融、保险、证券、国资、税务、建设等部门或行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鼓励申请。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含律师),持经所在单位批准推荐、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其他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推荐。请发表您的意见。

    2. 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至中旬。各省级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和网址后,在“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报名。//www.cdgdc.edu.cn/zz08.html)向公众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省级有关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外地劳动群众均可报考我校。入学后,可以根据学生的意愿选择每日周末班或强化班(一个月左右)学习。如果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现场确认时间定为2008年7月18日至21日。省级有关部门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拍照并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条件。同时,应当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候选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考生可以到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以到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先进行资格自查。请仔细阅读本手册中的报名条件,以确定您是否符合资格。考生应品行良好,诚实守信,有责任心,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应聘者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对表上内容予以认可,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以境外学历或学位报考的,须经过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复审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将不予录取,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复试

    1. 考试科目

    预试科目(全国联招):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民法、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为面试,由我校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2. 联合招生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三、联考时间

    全国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统一考试将于2008年10月25日至26日举行,考试地点以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和身份证件。

    4、复试时间

    复试暂定于2009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联考后通知。达到中央财经大学复试成绩的考生,应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及上述资格审查必须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入学及注册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009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出录取通知书。2009年春季入学。

    6. 栽培

    1. 培养方向

    以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基础,开设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六个研究方向。根据导师的专业知识和学员的兴趣为学员确定不同的研究方向,满足在职学员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2、教学计划及培养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实施“全程双元制教育”面向法学硕士全体成员”根据法学硕士生的特点,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的特点和优势。 “导师制”,法学硕士培养方案针对性设计,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突出财经法学教育,还适当融合经济学、管理学知识进入训练过程。法学专业硕士课程重点为民商法概论、经济法概论、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财税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律规则) )、公司法律实务、律师制度等与律师实务和市场经济管理密切相关、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还包括一些经济、管理类课程。在职法学硕士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学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45个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

    3、学习年限:

    在职法学硕士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教学两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一年。

    4、学习方法:

    为了同时照顾北京和京外的学生,我校将以非全日制学习(学制为两年,必修课程在周末和晚上举行)和非全日制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安排课程。集中学习(一个月左右)。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安排课程。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选择。

    5、住宿:

    由于我校住宿条件限制,我们无法为学生安排宿舍。因此,外地学生入学后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并自行支付食宿费用。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学分,取得满意成绩,完成论文并通过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授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为财经大学。

    8. 学费

    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在职法学硕士学费为39000元,在报到时一次性缴纳或培养期间分期缴纳。

    9. 招生咨询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

    电话:010-62288088、62288671、62288672

    传真:010-62289190

    网址:law.cufe.edu.cn

    邮箱:law@cufe.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楼933室

    邮政编码:10008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8年7月

    特别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不断调整和变化,考试部门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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