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 > 题库 > 行测模拟题

    哲学事业单位考试真题(事业单位考试哲学基本原理)

    作者:admin  来源:www.cdrsks.cn  发布时间:2024-08-11 08:00:03

    每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考察,是很多同学头疼不已的部分。而且很多同学在去复习马哲的时候,犹如老虎吃天,无处下口,从而对于马哲部分的学习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本篇主要以马哲为例,告诉大家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些方法和技巧,希望能给备考中的同学们指明方向。

    一、梳理框架

    刚开始复习时,建议考生们先将教材大体的翻阅一遍,建立马哲知识的总体框架,只有在梳理好知识框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复习。马哲大的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辩证唯物主义,一个是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分别通过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三部分,分别回答了世界是什么、什么样的、人该怎么办的问题,从而得到了关于整个世界的一般原理。然后将这一般原理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我们得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相应的三个内容。所以我们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大的框架下,又细分出细的框架考点。只有考生们从大的框架入手,逐渐细化出小的框架去记忆和理解,这样才能大体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论框架,从而对政治复习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当再在考试中遇到一些千奇百怪、莫名其妙的题目时,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它们放到预先准备好的逻辑框架中去。

    二、抓重难点

    复习中要有重点,要抓住主要矛盾样。唯物论要注意对选择题的考察,换一句话说就是要注意细小的知识点,特别是在对哲学方面的“名人名言”或古文考察中,考生们要学会用原理来解释解释这些问题。辩证法其实比较简单,主要就是用联系的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还要记住理解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其中对立统一是重点。关于认识论,重点要关注实践的观点考察。最后历史唯物主义部分,我们需要重点来记忆理解两对基本矛盾和群众历史观。

    三、注意总结

    对于出错率比较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哲学原理结合名言警句的考察,在这里重点给大家总结一些: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物质决定意识,意识的内容来自客观世界。

    掩耳盗铃,画饼充饥——主管感觉决定客观存在,否认事物的客观存在。

    画蛇添足——人们应该如实反映客观事物,不能主观、任意地加以歪曲。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深入调查实际,全面分析情况,才能获胜。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物质的运动有其客观规律;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刻舟求剑——否认物质的绝对运动,不懂得绝对静止的事物是没有的。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唇亡齿寒——事物联系的普遍性。

    最后,希望大家在复习的路上,一定要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

      相关文章:


      第1篇    哲学事业单位考试真题(事业单位考试哲学基本原理)    作者:admin

       每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考察,是很多同学头疼不已的部分。而且很多同学在去复习马哲的时候,犹如老虎吃天,无处下口,从而对于马哲部分的学习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本篇主要以马哲为例,告诉大家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些方法和技


      第2篇    如何在公务员面试中于细节处凸显自己的独特优势(如何在公务员面试中于细节处凸显自己的独特优点)    作者:admin

       从近年的面试实践经验来看,面试选拔试题呈现出具有开放性的特征,没有标准答案。很多考生在备考的时候追求“标准答案”,其实是大可不必的。如果众口一词,考官势必疲惫不堪,不利于选拔人才。考生在答题时应该在将问题做具体化、生活化处理的同时,力求打造亮点。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需要记


      第3篇    民法中的撤销权及其法律依据(民法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作者:admin

       一、撤销权的概述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一)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所谓以


      第4篇    啥叫犯罪嫌疑人呢(啥叫犯罪嫌疑人的罪名)    作者:admin

       【导读】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啥叫犯罪嫌疑人?》,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看过法制节目的人,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词语——犯罪嫌疑人。有的同学会产生疑惑:这个人明明已经承认自己犯罪了,而且也有大量的证据、证人证明他犯罪了,为什么还


      第5篇    宪法及解释(宪法解释含义)    作者:admin

       【导语】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宪法之宪法的解释(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一)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我国的宪法解释权由立法机关行使。如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二)宪法解释的分类依据宪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