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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鹤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6人公告(2020鹤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6 02:14:17

    (三)特定情况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未满5年的人员。

    2.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阐述

    1. “年龄”表述中的“35周岁以下”指的是“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 对于岗位有工作经历和时间要求的,计算工作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31日。

    3.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将依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途径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官方网站。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将在此网站发布。应聘者需及时登录查询,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起至10月29日上午10:00止。

    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二)查询初审结果。 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个人照片的报考人员将进入待审状态。工作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的1日内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于指定时间,即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期间,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若在指定时间内,报考申请尚未经过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可改报其他岗位。截止时间后则无法更改。

    (三)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即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再次登录本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笔试考务费的缴纳。需准备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以确保缴费顺利进行。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缴费后,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打印《鹤壁市202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该表需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A4纸格式,以备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报考人员需按每科30元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该费用。符合免缴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到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免缴手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即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需使用A4纸张。

    (六)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的比例通常为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于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比例一般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相关调整将在2021年XX月XX日前公布。重新选报岗位的期限以及退还考务费的相关事项将及时通知。招聘全程进行严格资格审查,任何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相关说明

    (一)笔试部分

    文章标题:《综合测试安排及加分政策说明》

    一、综合测试安排

    上午9:00至11:00,我们将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的笔试。该测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详见于准考证。此次笔试主要评估应聘者应知应会知识,以及公文写作、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

    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准考证上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加分政策

    为了鼓励优秀人才参与,我们实行以下加分政策:

    1. 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时,笔试成绩可加5分。但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2. 表彰奖励加分:获得国家和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国家级奖励可加2分,省部级加1分,地厅级加0.5分。年度道德模范享受同等加分待遇。若同一事迹多次获奖,则按最高奖项计分。

    3. 职称加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

    4. 学历加分: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加1分。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则享受免笔试待遇,其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的最高分计算。

    5. 基层工作经历加分: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加1分。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及以下单位和退役士兵的军队服现役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加分资格审核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在指定时间(11月8日至10日工作时间内)到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淇滨区黎阳路229号)1307房间进行资格审核,并携带相关材料。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加分申请所需材料

    (一)资料提交要求

    大学生村干部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所在县(区、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及在何县何乡何村担任的职务和任职期限;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明材料。

    2. 表彰奖励加分人员需提交表彰奖励文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职称加分人员须出示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作证明。

    学历加分人员需要提供相应的和学位证书。

    基层工作经历加分人员应得到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3.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与政策加分之和。

    考生可通过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存在作弊、缺考或未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面试。

    (二)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挑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一、面试资格确认

    在面试前,组织部门将对参与面试的人员进行严格的面试资格审查。应聘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确认。所需材料包括《鹤壁市202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核查环节将着重验证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对于在职人员,还需查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而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则需提供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岗位有特殊要求,如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还需额外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面试及递补规则

    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出现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聘者将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人数不足以形成竞争的情况(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未超过1∶1),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其面试成绩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与考察环节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分数高的应聘者将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将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新聘用人员将实施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旦聘用,对于未标注服务年限的岗位,服务年限将不少于三年(包括试用期),对于标注服务年限的岗位,则按照相应标注执行。

    在招聘过程中,包括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环节,以及在试用期和岗位聘用后,一旦发现存在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并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参考,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别提示如下:

    1.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只有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体温不超过37.3℃的应试者才能参加考试。进入考点的应试者需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需遵守当时的疫情防控要求。

    3.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提醒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公告》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此公告。

    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更新和调整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提供了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pdf”文件,以便于各位教育工作者、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最新的教育动态和学科设置。

    上述文件详细列出了最新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科的设置情况,对于各类教育机构和广大师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希望各位能够认真阅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感谢各位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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