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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兰考县事业编招聘信息)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4 00:44:5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经过县委、县的审慎考虑,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此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们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旨在根据应聘岗位,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以全面提升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我们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已详细列明在附件1中。

    三、招聘条件

    我们将对应聘人员设定以下条件:

    (一)所有应聘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必须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除外)。年龄方面,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在岗位专业要求方面,我们将参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相关目录进行要求。具体掌握原则如下:

    如果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那么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

    如果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那么该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如果专业要求为特定专业(或特定二级学科),则仅特定专业(或特定二级学科)符合要求。

    对于自设专业(学科)和境外留学专业,我们将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以及岗位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

    5. 必须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我们期待有志之士的加入,共同为我县的事业单位发展贡献力量。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应聘者必须是在兰考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曾纳入兰考县机关事业编制管理的第一轮(2006年至2010年)“三支一扶”人员。

    面向兰考县范围定向招聘的岗位,报名时应聘者本人必须具有兰考县常住户籍,或报名时本人的父母、配偶之中至少有1人具有兰考县常住户籍,或本人为兰考县生源(参加高考时户籍地在兰考县)。

    面向开封市范围定向招聘的岗位,报名时应聘者本人必须具有开封市(含所辖县区)常住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2022年度毕业的在读学生;

    7.兰考县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等人员)未经服务项目实施部门同意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规定

    1. 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本科文化程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本次招聘的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发布时间自2021年9月8日至9月16日。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置咨询电话,负责解释和答复关于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具体问题。

    针对兰考县定向招聘岗位,应聘者需提交户籍证明文件,包括户口本以及证明相关社会关系的资料。

    应聘者还需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其他资料,以符合岗位要求。

    现场报名时,应聘者需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身符合相应岗位报名条件,确保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通过初审后不得更改。初审通过后需缴纳考务费60元,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的规定,每人每科30元。对于建档立卡已脱贫的家庭应聘者和城乡低保人员,可凭借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免收考务费。

    关于加分政策,根据《河南省人民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可加10分。该政策具体针对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从省内入伍,服现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等,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逾期将无法受理。经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方可享受加分政策。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接受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的监督。招聘全过程都将进行资格审查。如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交虚假资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自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初审时,需审查应聘者的资料完整性;在复审时,需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各岗位(不含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取消的岗位;不愿或不符合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纳的考务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如果达不到此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通知发布后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于某些岗位(不包括针对“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当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超过该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时,面试将不具有竞争性。对于这些岗位的面试者,其面试成绩需要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相同面试题的所有面试者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参与平均分的计算)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关于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成为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优先确定笔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来确定。

    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执行,包括《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但对于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的应聘者则免予缴纳。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关于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后续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将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将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将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将被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五、招聘规则与纪律要求

    (一)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个人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招聘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也将受到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整个招聘流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疫情防控措施

    (一)根据疫情防控的动态要求,招聘组织方可能会在必要时对招聘流程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需随时关注兰考就业网和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招聘安排。

    (二)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应聘者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佩戴口罩,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检测,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应聘者还需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交通方式等信息。

    (三)对于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聘者,必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各项活动: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

    2.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3.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或体温异常(≥37.3℃)的人员。

    七、特别提醒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的辅导班及销售的辅导资料等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应聘者需自行准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应对可能的考试和面试。(二)关于公开招聘期间的各类信息发布、成绩公示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公告等事项,将通过兰考就业网和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请各位应聘者务必及时关注并查询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于岗位设置、专业要求、资格审查等事项,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独立设置、解释并承担全部责任。

    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办公地点位于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0371-23301578和23301579。

    监督电话为0371-26980109,该电话由兰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兰考县监察委员会共同管理。

    特别提醒:若咨询报名资格条件,请直接拨打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请勿占用监督电话;如有投诉举报需求,请拨打监督电话。

    附件:

    1. 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

    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9月8日发布了本次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关于招聘的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都将通过兰考就业网等官方渠道发布。应聘者需密切关注,确保及时获取最新信息。该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招聘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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