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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半月谈》半月谈半月评论汇总(5月19-31号)

    作者:王芯蕾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4 11:10:40

    怎样终结闯红灯式过马路

    编者按 近一段时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对行人闯红灯式过马路现象开始说“不”。继杭州、南京、南昌、柳州相继出台政策进行集中治理之后,北京、成都、湛江等城市也纷纷跟进,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处罚。严惩严管能治本吗?本期对话栏目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话题。

    缺乏严惩机制

    河北省泊头职业学院 吴宝平

    我有一个朋友,以前过马路从不看红绿灯,抬头挺胸径直走,毫无顾忌,对遵守交通规则的我更多加嘲讽。可是,待她买了辆轿车开着上路时,却小心翼翼,生怕闯了红灯,或停到不该停的地方,就是因为她清楚开车违章要扣分、罚款。

    眼下,城镇中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很常见,而机动车则规矩很多。原因何在?就是对于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已有较为规范的严惩机制,而对于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则缺乏相应的严惩机制。如果处罚程度一样,试问还会有这么多人乱闯红灯吗?

    制定公平正义的社会规则,对违规者依法进行惩处,提升规则的公信力,共建和谐家园,这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也需要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提高违法成本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 祝小潭

    行人之所以无视红绿灯的存在,随意横穿马路,归根到底是违法成本太低。

    全国各地的城市基本上都有交通协管员,他们的责任是疏导交通,实际执行起来效果并不是很好。如果不痛不痒地口头批评几句了事,违规者难免“左耳进右耳出”;如果提高处罚标准,闯红灯者必会有所忌惮。

    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至70新元(1新元约合5.1元人民币);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判处半年至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美元~50美元不等(1美元约合6.2元人民币),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我国交管部门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严格执法,切实增加违法成本。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不是故意为难人。

    乱闯红灯现象的形成,不只是公民素质问题,还是社会法治问题。

    处罚难担治本重任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检查大队 张恒岩

    对闯红灯式过马路进行处罚体现了管理者解决社会积弊的决心,也是依法治国的一种具体表现,但是单纯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值得商榷。

    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过马路现象具有范围广、人数多、时间短等特点,这给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带来很大困难。如果没有充足数量的执法力量,处罚只能采取试点方式。而在其他众多没有执法人员执勤的路口,红灯照旧闯。此外部分违规者不配合,在处罚过程中出现了不少争执,不但解决不了现存问题,还引发了新的矛盾。

    因此,终结不文明过马路现象决不能一罚了之。闯红灯者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去换取那几十秒甚至几秒钟的时间,其病根在于个人意识、个人素质。所以,治本之策在教育、在宣传、在文化、在人心、在社会风气的养成。

    应首先保障行人的权益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郭言瑞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大城市里机动车很少,行人还是比较遵守交通规则的。近年来在机动车的爆发式增长以及城市半径的快速扩张后,行人闯红灯已成为人们不经意间养成的陋习。

    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行人的权益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与保护:越是在大城市,步行越不容易。本来就不宽的人行道,被占道经营者、乱停乱放者占去不说,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设置和间隔距离,也考验着行人的体力和意志。

    人行横道红绿灯虽然很多都设置了按钮,但很少能真正发挥作用,有时还会出现行人面对空马路久等的情况。毫不夸张地说,正是很多大城市在这30多年的扩张过程当中忽视了以人为本,才导致了闯红灯现象愈演愈烈。

    法也责众

    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董士坤

    行人闯红灯的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法不责众”的观念在作祟。“又不是我一个人这样做,大家都这样。”“又不是我带的头,别人这样我就跟着,罚也罚不到我。”正是基于此,才导致很多人明知闯红灯不对,却我行我素。

    对违法者的惩戒,就是对守法者的尊重。因违法人多,就不加追究,则是对法律的亵渎。破除人们法不责众的观念,就是要法也责众,不但要对领头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处罚,对中间的、最后的也要用同一尺度处罚,让每一个违反交通规则的人都承担相应的责任,重塑人们对于规则的认同和信守。

    严管总比不管强

    安徽省芜湖县 范德洲

    对不文明过马路严惩严管,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处罚不得人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他们看来,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春风化雨,会收到润物无声的效果。

    这样的分析,听起来不错。可问题是,闯红灯的成因,不是因为我们处罚太严,而是压根就没有处罚过。在此之前,我们或是开展“说服教育工作”,或是加大宣传引导。

    君不见,许多城市的十字路口,除了交通警察之外,还常常站着手持小红旗的志愿者,而这些志愿者的工作就是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然而,这样的春风化雨,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现实已经演绎得一清二楚。

    一味的“柔情似水”,并不能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行人之所以习惯于闯红灯,恰恰就是因为此前一直没有“动真格”。因此,在解决这一问题时,“严管严惩”显然要比“不管不惩”强得多。
    红绿灯就是无声的法律,而法律恰恰是不讲情面的。

    要多管齐下

    江西省广昌县公安局 曾润华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发现行人闯红灯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交通标志设施不完善。在一些街道,除斑马线外,几乎没有便于行人的过街通道,天桥、地下通道更是少之又少。巨大的人流量迫使行人不得不和机动车抢道,导致部分行人对红灯熟视无睹。

    二是信号灯的设置不科学。有些路口红绿灯未根据路况设置,绿灯时间较短,很多行人还没走完斑马线,绿灯就变红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三是城市道路网规划不合理。很多城市注重主干道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行人也就习惯漠视红绿灯的存在。

    所以,要根治闯红灯式过马路,除了加大罚款力度外,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完善城市道路规划,多管齐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治理行人闯红灯需要多管齐下

    5月6日,经过一个月的缓冲期,北京市“闯红灯罚款”政策得以落地。而深圳市交管部门将于5月23日起,对行人与非机动车闯红灯乱象进行分档处罚,处罚金额最高可达100元。

    治理措施中,罚款似乎总是最让群众敏感的一项,而实际上,以北京为例,交管部门详细制定了具体三项措施作基础,如完善交通设施标志、优化信号灯以及增设隔离护栏灯等。

    “当前我们的机动化发展过快,但是交通文明并没有增强。”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系主任张柱庭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代交通的硬件和软件本应相互匹配,但当前国人的交通文明意识却并未得到相应提高。

    张柱庭表示,闯红灯乱象难治理有着深层次原因,解决之道在于建立起交通文明,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

    要罚款,先搞好基础设施

    在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副教授唐克双看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大概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交叉口的信号配置方面可能还有优化的空间。另一方面是交叉口的几何设计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有些路口可能过大、过宽。

    “我们注意到了房地产的开发,也注意到了拓宽马路,但是马路上的交通配套设施却跟不上。”张柱庭说,交通“立交化”本是减少横纵冲突的重要方法,但当前我国马路的“立交化”程度却很低,而立交桥和地下通道不够,就无法把人和车合理分流。

    在新加坡,主要公交车站附近都设有带凉棚的过街天桥,不仅能够遮风挡雨,也能够遮挡日晒。老年人在过马路时,可以刷卡,让绿灯时间长一点。

    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红绿灯设置还没有这么智能,而很多行人都是对红灯的时间忍无可忍才一闯了事。

    同济大学交通工程学院的教师倪颖曾做过一项调查,发现行人对红绿灯可忍受等待的时间约为70~90秒,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路口红灯的时长超过了这个限度,有的长达3分钟。

    唐克双认为,要优化信号配比,避免过长的信号周期,速度按行人的等待时间。

    “我们现在过度依赖自动化,导致红灯等待时间过长,行人的守法成本太高了。”张柱庭认为,红绿灯应该要根据车的流量和人的流动规律进行弹性设置,“这就需要在前期的设计环节下大功夫,需要认真调研各个路段人流和车流的特点。”

    比如,有的路口的交通灯设有倒计时读秒设置,有的就没有。前者,行人能心中有数,但倒计时又容易造成行人或车辆抢时间。“快开始和快结束的时候,很多人就会去抢这个时间。”张柱庭说,这需要交管部门建立起评估机制,衡量相关利弊,综合各种因素再作决定。

    “软措施”或能起到“硬作用”

    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在2012年全市交通安全大会上称,全市机动车已于当年突破500万辆,且总量仍在不断增长。与此相比,社会交通文明程度的提升却慢了许多。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曾表示,欧美国家机动化经历了40年,行人安全意识也经历了逐步提高的过程。而我国进入机动化才短短10多年,许多人并不适应这一变化。

    这一点,从网上广为流传的一段现场砍罚款的视频中,可见一斑。就在北京街头,一位骑车的大姐闯了红灯,交警要罚20元,这位大姐现场执着地与交警软磨硬泡,砍价砍了几个来回,“交10块吧”,“20块”,“交10块算了”……最后,执勤的民警无奈地说,“咱们这不是做生意”。

    “车辆管理方面有登记制度,交管部门最终都能找到人。但是行人却很分散,事后就找不着人,这就使得行人有侥幸心理。”张柱庭称,对于行人闯红灯,确实存在监管上的难题。

    张柱庭说,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执法不能是“运动式”,更应该重视日常监管。

    “不能等到出了问题以后再集中管理,集中起来治理一次,当时效果好了,但是一放松的话,问题又出现了。”张柱庭认为,“运动式治理”容易造成“选择性执法”,其危害就在于培养了老百姓的“选择性守法”习惯,形成恶性循环。

    张柱庭认为,提升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应该从小抓起。“虽然我们也有‘红灯停绿灯行’的教育,但是这个教育真正落实到现实意识上,仍然非常不够。”他说,我们的教育太呆板,应该用一些活生生的事例进行教育。

    不过,用经济处罚手段来治理行人闯红灯现象会产生很多“次生”问题。

    “罚得太少,很多人不在乎,起不到该有的作用,罚得太多,又可能会激化矛盾。”他说,进行经济处罚时,应该做到违法行为的程度与处罚的程度相适应,“这就要求法律法规应该有一个自由的裁量权,根据不同地区和案情的差异,分案治理。”

    日前,深圳市交警局召开发布会介绍,5月23日起,行人闯红灯不但可能会面临最高100元的罚款,相关记录还要传到全国交通违法系统,不缴罚款将不能办理考驾照、过户等车驾业务。此举意在解决处罚标准过低,威慑力不够的问题。比如,以前处罚行人时,从来不记录其违法次数。但23日后,深圳交警会将每宗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记录上传到交通违法系统,所有信息会永久保存。

    于是,闯红灯将作为“信用记录”的一类,对每个人的生活产生切实的影响。这在国外也有先例可循。在德国,闯红灯的人除了会被罚款,还会信用受损,第二年的保险费用也会相应上涨。同时,各种贷款也会被因此缩短还款时间,银行或许还会提高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不允许分期付款、延期支付,甚至可能停止提供贷款。

    “在逐渐完善社保体系、医保体系的过程当中,如果能把行人闯红灯行为和这些挂钩的话,我想可能会起到一定的效果。”唐克双说。

    严惩中国式过马路面临操作难题

    5月6日,北京市正式开始处罚“中国式过马路”,对于不听劝阻、不服从纠正及带头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执勤交警将现场进行处罚。

    实际上,关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早有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根据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统计,自4月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北京全市已经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两万余起。

    可是,这个数字对偌大的北京城来说,可谓九牛一毛。时至今日,距离北京正式处罚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已经10天,但在很多路口,行人一闯而过的现象并不鲜见。

    旧貌换新颜的马路设施

    5月6日9时,在北京市复兴路与军博西路交界的十字路口处,人行道两端专门开辟出了行人等候区,已经用白漆绘制一新,3名交通协管员已经“全副武装”。他们身穿橘色制服,身背扩音喇叭,手持着一面小红旗,指挥着过往的行人与非机动车过马路。

    据悉,为了让交通协管员在交通整治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交管部门统一为交通协管员配备小旗、1200套耳麦式喊话器等。除了交管部门的统一规定,长椿街与宣武门西大街的交界路口处,交警和协管员还加以创新。5月8日,这个路口的协管员的手边立了一块彩色指示牌,上面写着“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请遵守红绿灯”字样,十分醒目,“光说话不管用,我们就想了这么一个招儿,有这个牌子一搁在那儿,大家就自觉了。”

    长椿街路口处一名王姓协管员用“少太多了”来形容交通乱象的变化,“闯红灯的主要是岁数大的,年轻人都还好,现在跟他们说一下,人家也就自觉地停下来了。”

    可对上岁数的人来说,闯红灯似乎是“不得已”的。今年63岁的李阿姨患骨关节炎已经好多年,腿脚不灵便,每次都是刻意“等着红灯刚变绿灯的时候”再过马路,但即使是这样,步履蹒跚的她也会被截在半路上。

    “绿灯的时间很短,还有拐弯的车。”李阿姨说,边走边看就慢了,慢了就只能等在马路中间了。

    现在,在比较宽的路口,北京交管部门进行了相应的改造,将原有的一次过街形式改造为二次过街形式,即在路口中央位置设安全岛。如果绿灯持续时间不足以让行人通过马路,行人便可以在安全岛上等候,分两次通过。

    不仅如此,交管部门时常会根据特殊情况抽调人力。5月11日下午3时,在地安门东大街的南锣鼓巷入口处,虽然只有短短二三十米宽的人行道,但设置了三组交通灯,由1名交警和10名协管员维持秩序。

    1名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由于此处系景点,工作日时人流和车流都较少,故并不配备交通协管员。但在周末,游客量激增,就从各个路口处抽调了多名交通协管员来指挥车辆和行人有序通行。

    让人摸不透的红绿灯

    尽管动了“真格儿的”,并为此改善了硬件设施,但记者在几个大路口发现,行人“聚众过马路”的现象仍在继续。

    5月7日9时,在崇文门外大街与崇文门东大街交界路口处,记者发现,红绿灯确实实在考验行人的耐性。

    “红灯亮起,请靠后等待,过马路可走地铁通道。”1名女交通协管员通过喊话器指挥行人通行。起初,一众行人大都有秩序地在协管员身后等待。然而,由于红灯等待将近3分钟,中途便开始有行人趁着车流量略有减少,绕过协管员,径直穿过马路。这其中包括一位年轻的母亲,骑着电动车,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小男孩儿,行驶到一半的时候,由于车流量激增,她被滞留在马路中间,迟迟无法通行。

    这个路口东西走向人行道上的红灯时间接近3分钟,而绿灯时间则并不一致,根据人流量的不同,绿灯持续时间从30秒到90秒之间不等。现场有1名男子用手推车拖着两箱货物,红灯时在路边等待。然而,由于等候时间过于漫长,该男子百无聊赖中坐在了手推车上,翘着二郎腿,打着哈欠。等红灯一转为绿灯,该男子便迅速拖着手推车,一路小跑穿过马路。

    这里的红灯为刻度式倒计时,而绿灯则为读秒式倒计时。然而,红绿灯之间的变换却与倒计时有所出入,绿灯常常在倒计时尚未结束的时候便中途转成红灯。一次绿灯时间本该有40秒,在倒计时到17秒时,却突然转变为红灯。而此时,人行道上是络绎不绝的行人。

    此处一名值班交警告诉记者,“这个路段的交通灯由人工控制,当前南北方向的车流量过大,所以现在先放行南北方向的车流。”

    如果是在没有交警和协管员的路口,行人过马路更显随意。5月13日8时10分,北苑路与红军营南路交口,这里共有3个信号灯分别控制交通秩序。但是,由于这个路口的东北侧是写字楼,东南方向则是公交车站和地铁站,因此,在上班高峰期,很多人会在遵守信号灯和赶时间之间,选择后者。

    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协管员

    “确实有罚款,但是罚得也不多。”长椿街路口的协管员说,“一天我就只遇到一例,特别典型的,交警会把他拦下来,罚款。他也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就给了钱赶紧走。”

    虽然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声明,将对“中国式过马路”严惩不贷。然而,偌大的北京城,数万个路口,对闯红灯乱象“零容忍”的初衷虽好,但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在走访中,各路口交通协管员均表示“力不从心”。

    在复兴路路口,当东西方向人行道红灯亮起时,一名30多岁的女子仍然慢悠悠地走在马路中间。而此时,交通协管员就在她的对面,但并未对其有所劝阻,任其离开。

    这个路口的协管员对行人的劝阻十分“温和”,红灯亮起时,他挥动旗子告知身后的行人停下等候,绿灯亮起时,则通知路人可以通行。然而,有部分行人对于协管员的指挥并不理会,还是会自顾自地闯红灯,对于这样的情况,协管员别无他法。

    “对于闯红灯,我们顶多上前劝说一下,如果对方不听劝,我也不会有多说什么,遇到脾气不好的,甚至还会冲你开骂。”这名协管员告诉记者,罚是开始罚了,但行人闯红灯乱象并未减少。

    5月6日,复兴路与军博西路交界的十字路口处的一名协管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罚款政策难以落实和人力不足有很大关系,“按照规定,像这样人流量较大的路口,需要配备8个交通协管员和4个交通警察。十字路口,每个角安排两个协管,一个交警。”

    显然,这是个非常庞大而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数字。

    实际上,在这个十字路口,只配备了3名协管员。由于人手缺乏,他们要“一心二用”——在维持东西走向人行道秩序的同时,还要两头跑,兼顾南北向人行道,但常常导致顾此失彼。当他在一条人行道上维持秩序时,另一条人行道便处于“无政府状态”。

    “我们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违规的人进行罚款,能做的只是进行劝说。”他说,只有交通警察对路人有罚款的权力,然而交警大部分时并不在现场。交警一般只在早高峰时间来到路口维持秩序。“7点到8点左右,值班一个小时,会来两个交警。”他说,交警基本上只对机动车进行指挥,对行人和非机动车常常不予理会。

    在他看来,罚款“根本没有用”,“自觉的永远都自觉,不自觉的永远都不自觉,警察来了也没用,该闯红灯的还是照闯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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